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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6—2030)》
文章来源:市规划局  发布日期:2017-10-17  

  《盘锦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6-2030)》

  方案公示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园林绿化水平和人居环境水平,促进城市

  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建设天蓝水绿、空气清新、环境宜人的生态盘锦,适应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的发展需要,我市组织编制完成了《盘锦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6-2030)》,为今后全市的绿地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提供了有力保障。

  市规划局、林园局在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期间,多次组织听取国内知名规划、园林领域专家及有关部门意见,不断修改完善规划方案,并于7月26日通过了规划专家评审,形成规划成果。

  为便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利,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盘锦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6-2030)》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与公众意见。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网站及媒体等方式查询相关规划内容,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反馈。为便于联系,来信来函请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一、公示时间: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1月16日(30天)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1、媒体公示:盘锦日报

  2、网上公示:

  盘锦市政府网:http://www.panjin.gov.cn/

  盘锦市规划局网址:http://www.dianqi120.com/

  3、现场公示:盘锦市规划展览馆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pjghjszk@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D-1市规划局收(注明:“绿规意见”字样)邮编:124221

  3、公众可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到盘锦市规划局进行查阅咨询

  咨询电话:0427-2822690

  特此公告

  盘锦市规划局

  《盘锦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6-2030)》简介

  一、《盘锦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6-2030)》(以下简称《绿规》)包括规划总则、规划目标与指标、市域绿地系统规划、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结构、中心城区绿地分类规划、中心城区防灾避灾绿地体系规划、树种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古树名木保护、绿道控制规划、绿线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实施规划的措施建议及附则等十四个部分。

  二、规划目标:在规划期限内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绿地系统,形成生态健全、功能完善、环境优良、自然与城市紧密结合、地域文化特色鲜明的北方滨海生态宜居名城,进入“国家园林城市”名录,并逐步向“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迈进。

  三、规划指标:到规划期末203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201.3平方公里)范围内,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0平方米,绿地率大于35%,绿地覆盖率大于40%。

  四、《绿规》分别对市域范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的绿地系统结构进行了规划。结合市域内的河流水系、湿地、水库等生态要素分布,构筑“三区、六廊、多点、蓝绿交织”的绿地系统布局。北部中心城区规划形成“一带、一轴、三区、多心、蓝绿织网”的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南部中心城区形成“两区、四带、一轴、多心”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五、《绿规》对公园绿地、广场用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它绿地进行了分类绿地规划。

  六、规划中绿线划定成果以图则为主,主要对盘锦市中心城区的主要公园绿地(含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和部分游园)与部分宽度不小于10米的卫生防护绿地的控制界线进行划定,采用规划控制和坐标控制相结合划定方法确定了中心城区绿线基本控制范围。

  七、规划期限:近期:2016年-2020年;远期:2020年-2030年。相关内容与盘锦市城市总体规划基本保持一致。

  绿线管理通则

  1、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盘锦市第一批绿线划定地块统计表

序号
绿地性质及数量
名称
面积(公顷)
1
综合公园
(14个)
湖滨公园
87.18
2
一统河综合公园
25.04
3
一统河生态公园
96.55
4
双绕河综合公园
10.5
5
中兴公园
17.06
6
螃蟹沟西综合公园
10.94
7
金宝公园
11.78
8
中华公园
17.23
9
螃蟹沟东综合公园
62.56
10
西湖公园
40.23
11
麒麟山公园
18.76
12
翠霞湖公园
21.05
13
樱花谷公园
51.11
14
红锦湖公园
28.65
15
专类公园
(15个)
一统河湿地公园
61.14
16
双绕河湿地公园
16.6
17
锦翠公园
36.63
18
辽河湿地公园
606.98
19
体育公园
9.56
20
文化公园
13.67
21
兴隆台采油厂文化园
5.2
22
四季公园
3.86
23
兴隆台湿地公园
24.87
24
螃蟹沟带状湿地公园
87.29
25
盘锦市植物园
35.75
26
儿童公园
12.2
27
含章湖湿地公园
4.9
28
大辽河南湿地公园
41.23
29
向明河湿地公园
21.75
30
社区公园
(2个)
和谐社区公园
8.22
31
向海大道东社区公园
25.3
32
游园
(2个)
向海路带状公园
27.51
33
向海大道带状游园
32.37
34
防护绿地
(2个)
双台子工业区卫生防护绿地
175.35
35
兴隆台工业区卫生防护绿地
95.05
36
其它绿地
(4个)
荣兴水库生态湿地
1239.13
37
雁河绿化隔离带
624.82
38
苇泽岛生态湿地公园
331.88
39
鸭舌岛生态湿地公园
599.3
合计
39
 
4639.2公顷


 
 
 
 
 
 
 









































第一批绿线划定地块.pdf